電力變壓器補換油的要求
變壓器油的質量要有良好的電氣絕緣性能,絕緣強度高,介質損失較小;粘度小,散熱快,冷卻性能好,能將變壓器在運行中產生的熱傳導出去;抗氧化安定性好,使用壽命長;凝點低,有較好的低溫流動性;閃點高,蒸發(fā)性小,以保證在運行的溫度下(zui高可達90℃左右)能安全工作。
由于變壓器運行時間很長,補油是難免的。同時,設備在進行檢修后進行換油也是存在的。因此,變壓器油的補油與換油應遵循GB/T14542-2000《運行中變壓器油維護管理導則》,其要點如下:
1、電氣設備充油不足需要補充油時,應優(yōu)先選用符合相關新油標準的、未使用過的變壓器油。補加同一油基、同一牌號及同一添加劑類型的油品。補加油品的各項特性指標都應不低于設備內的油。當新油補加量較少時,例如小于5%時,通常不會出現(xiàn)任何問題;但如果新油的補加量較多,在補油前應先做油色譜分析和耐壓試驗,確認無油泥析出,酸值、介質損耗因數(shù)值不大于設備內油時,方可進行補油。
2、不同油基的油原則上不宜混合使用。在特殊情況下,如需將不同牌號的新油混合使用,應按混合油的實測凝點決定是否適于此地域的要求,然后進行混油試驗,并且混合樣品的結果應不比zui差的單個油樣差。
如在運行油中混入不同牌號的新油或已使用過的油,除應事先測定混合油的凝點以外,還應進行老化試驗和油泥試驗,并觀察油泥析出情況,無沉淀方可使用,所獲得的混合樣品的結果應不必原運行的油的差,才能決定可混合使用。
對于進口油或產地、成產廠家來源不明的油,原則上不能與不同牌號的運行油混合使用,當必須混用時,應預先對混用前的油及混合后的油進行老化試驗,在無油泥沉淀析出的情況下,混合油的質量應不低于原運行油時,方可混合使用;若相混的都是新油,其混合的質量應不低于zui差的一種油,并需要按實測凝點決定是否可以適于該地區(qū)使用。
在進行混油試驗時,油樣的混合比應與實際使用的比例相同;如果混油比無法確定時,則采用1:1質量比例混合進行試驗
3、換油注意事項:基本上與補油要求相同,但應盡量把變壓器油放凈,以免新油質量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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